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宋书 > 卷九十四:《列传第五十四》 >
弟子规

戴法兴第二章 沈约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五十四·戴法兴第二章
      法兴少卖葛于山阴市,后为吏传署,入为尚书仓部令史。大将军彭城王义康于尚书中觅了了令史,得法兴等五人,以法兴为记室令史。义康败,仍为世祖征虏、抚军记室掾。上为江州,仍补南中郎典签。上于巴口建义,法兴与典签戴明宝、蔡闲俱转参军督护。上即位,并为南台侍御史,同兼中书通事舍人。法兴等专管内务,权重当时。孝建元年,加建武将军、南鲁郡太守,解舍人,侍太子于东宫。大明二年,三典签并以南下预密谋,封法兴吴昌县男,明宝湘乡县男,闲高昌县男,食邑各三百户。闲时已卒,追加爵封。法兴转员外散骑侍郎,给事中,太子旅贲中郎将,太守如故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