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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刘凝之第一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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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五十三·刘凝之第一章
      刘凝之,字志安,小名长年,南郡枝江人也。父期公,衡阳太守。兄盛公,高尚不仕。凝之慕老莱、严子陵为人,推家财与弟及兄子,立屋于野外,非其力不食,州里重其德行。州三礼辟西曹主簿,举秀才,不就。妻梁州刺史郭铨女也,遣送丰丽,凝之悉散之亲属。妻亦能不慕荣华,与凝之共安俭苦。夫妻共乘薄笨车,出市买易,周用之外,辄以施人。为村里所诬,一年三输公调,求辄与之。有人尝认其所著屐,笑曰:“仆著之已败,今家中觅新者备君也。”此人后田中得所失屐,送还之,不肯复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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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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