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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周续之第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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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五十三·周续之第二章
      刘毅镇姑孰,命为抚军参军,征太学博士,并不就。江州刺史每相招请,续之不尚节峻,颇从之游。常以嵇康《高士传》得出处之美,因为之注。高祖之北讨,世子居守,迎续之馆于安乐寺,延入讲礼,月余,复还山。江州刺史刘柳荐之高祖,曰:“臣闻恢耀和肆,必在兼城之宝;翼亮崇本,宜纡高世之逸。是以渭滨佐周,圣德广运,商洛匡汉,英业乃昌。伏惟明公道迈振古,应天继期,游外暢于冥内,体远形于应近,虽汾阳之举,辍驾于时艰;明扬之旨,潜感于穹谷矣。窃见处士雁门周续之,清真贞素,思学钩深,弱冠独往,心无近事,性之所遣;荣华与饥寒俱落,情之所慕,岩泽与琴书共远。加以仁心内发,义怀外亮,留爱昆卉,诚著桃李。若升之宰府,必鼎味斯和;濯缨儒官,亦王猷遐缉。臧文不知,失在降贤;言偃得人,功由升士。愿照其丹款,不以人废言。”俄而辟为太尉掾,不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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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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