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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许昭先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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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五十一·许昭先
      许昭先,义兴人也。叔父肇之,坐事系狱,七年不判。子侄二十许人,昭先家最贫薄,专独料诉,无日在家。饷馈肇之,莫非珍新,家产既尽,卖宅以充之。肇之诸子倦怠,昭先无有懈息,如是七载。尚书沈演之嘉其操行,肇之事由此得释。昭先舅夫妻并疫病死亡,家贫无以殡送,昭先卖衣物以营殡葬。舅子三人并幼,赡护皆得成长。昭先父母皆老病,家无僮役,竭力致养,甘旨必从,宗党嘉其孝行。雍州刺史刘真道板为征虏参军,昭先以亲老不就。本邑补主簿,昭先以叔未仕,又固辞。元嘉初,西阳董阳五世同财,为乡邑所美。会稽姚吟,事亲至孝,孝建初,扬州辟文学从事,不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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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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