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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潘综第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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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五十一·潘综第二章
      综乡人秘书监丘继祖、廷尉沈赤黔以综异行,廉补左民令史,除遂昌长,岁满还家。太守王韶之临郡,发教曰:“前被符,孝廉之选,必审其人,虽四科难该,文质寡备,必能孝义迈俗,拔萃著闻者,便足以显应明易攵,允将符旨。乌程潘综守死孝道,全亲济难。乌程吴逵义行纯至,列坟成行。咸精诚内淳,休声外著,可并察孝廉,并列上州台,陈其行迹。”及将行,设祖道,赠以四言诗曰:

      东宝惟金,南木有乔。发辉曾崖,竦干重霄。美哉兹土,世载英髦。育翮幽林,养音九皋。(其一)

      唐后明易攵,汉宗蒲轮。我皇降鉴,思乐怀人。群臣竞荐,旧章惟新。余亦奚贡,曰义与仁。(其二)

      仁义伊在,惟吴惟潘。心积纯孝,事著艰难。投死如归,淑问若兰。吴实履仁,心力偕单。固此苦节,易彼岁寒。霜雪虽厚,松柏丸丸。(其三)

      人亦有言,无善不彰。二子徽猷,弥久弥芳。拔丛出类,景行朝阳。谁谓道遐,弘之则光。咨尔庶士,无然怠荒。(其四)

      江革奉挚,庆禄是荷。姜诗入贡,汉朝咨嗟。勖哉行人,敬尔休嘉。俾是下国,照辉京华。(其五)

      伊余朽骀,窃服惧盗。无能礼乐,岂暇声教。顺彼康夷,懿德是好。聊缀所怀,以赠二孝。(其六)

      元嘉四年,有司奏改其里为纯孝里,蠲租布三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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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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