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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殷琰第十五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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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七·殷琰第十五章
      南贼降者,太宗并送琰城下,令与城内交言,由是人情沮丧。琰将降,先送休祐内人出城,然后开门。时琰有疾,以板自舆,与诸将帅面缚请罪。勔并抚宥,无所诛戮,自将帅以下,财物资货,皆以还之,纤毫无所失。虏骑救琰,至师水,闻城陷,乃破义阳,杀掠数千人而去。垣式宝寻复反叛,投常珍奇。以平琰功,刘怀珍封艾县侯,食邑四百户,垣闳乐乡县侯,孟次阳攸县子,王广之蒲圻县子,陈显达彭泽县子,吕安国钟武县子,食邑各三百户,黄回葛阳县男,食邑二百户。送琰及伪节还京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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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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