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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王景文第十三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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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五·王景文第十三章
      以此而推,贵何必难处,贼何必易安。但人生也自应卑慎为道,行己用心,务思谨惜。若乃吉凶大期,正应委之理运,遭随参差,莫不由命也。既非圣人,不能见吉凶之先,正是依俙于理,言可行而为之耳。得吉者是其命吉,遇不吉者是其命凶。以近事论之,景和之世,晋平庶人从寿阳归乱朝,人皆为之战栗,而乃遇中兴之运;袁顗图避祸于襄阳,当时皆羡之,谓为陵霄驾凤,遂与义嘉同灭。骆宰见幼主,语人云:“越王长颈鸟喙,可与共忧,不可与共乐。范蠡去而全身,文种留而遇祸。今主上口颈,颇有越王之状,我在尚书中久,不去必危。”遂求南江小县。诸都令史住京师者,皆遭中兴之庆,人人蒙爵级;宰值义嘉染罪,金木缠身,性命几绝。卿耳眼所闻见,安危在运,何可预图邪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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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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