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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王景文第六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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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五·王景文第六章
      时又谓景文在江州,不能洁己。景文与上幸臣王道龙书曰:“吾虽寡于行己,庶不负心,既愧殊效,誓不上欺明主。窃闻有为其贝锦者,云营生乃至巨万,素无此能,一旦忽致异术,必非平理。唯乞平心精检,若此言不虚,便宜肆诸市朝,以正风俗。脱其妄作,当赐思罔昧之由。吾逾忝转深,足以致谤,念此惊惧,何能自测。区区所怀,不愿望风容贷。吾自了不作偷,犹如不作贼。故以密白,想为申启。”景文屡辞内授,上手诏譬之曰:“尚书左仆射,卿已经此任,东宫詹事,用人虽美,职次正可比中书令耳。庶姓作扬州,徐干木、王休元、殷铁并处之不辞。卿清令才望,何愧休元;毗赞中兴,岂谢干木;绸缪相与,何后殷铁邪?司徒以宰相不应带神州,远遵先旨,京口乡基义重,密迩畿内,又不得不用骠骑,陕西任要,由来用宗室。骠骑既去,巴陵理应居之,中流虽曰闲地,控带三江,通接荆、郢,经涂之要,由来有重镇。如此,则扬州自成阙刺史,卿若有辞,更不知谁应处之。此选大备,与公卿畴怀,非聊尔也。”固辞詹事领选,徙为中书令,常侍、仆射、扬州如故。又进中书监,领太子太傅,常侍、扬州如故。景文固辞太傅,上遣新除尚书右仆射褚渊宣旨,以古来比例六事诘难之,不得已,乃受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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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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