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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谢庄第七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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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五·谢庄第七章
      又政平讼理,莫先亲民,亲民之要,实归守宰。故黄霸治颍川累稔,杜畿居河东历载,或就加恩秩,或入崇辉宠。今莅民之职,自非公私必应代换者,宜遵六年之制,进获章明庸堕,退得民不勤扰。如此则下无浮谬之愆,上靡弃能之累,考绩之风载泰,薪之歌克昌。臣生属亨路,身渐鸿猷,遂得奉诏左右,陈愚于侧,敢露刍言,惧氛恆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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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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