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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吴喜第九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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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三·吴喜第九章
      喜初东征发都,指天画地,云得刘子房即当屏除,袁标等皆加斩戮,使略无生口。既平之后,缓兵施恩,纳罪人之货,诱诸贼帅,令各逃藏,受赂得物,不可称纪。听诸贼帅假称为降,而拥卫子房遂得生归朝庭。收罗群逆,皆作爪牙,抚接优密,过于义士。推此意,正是闻南贼大盛,殷孝祖战亡,人情大恶,虑逆徒得志,规以自免。喜善为奸变,每以计数自将,于朝廷则三吴首献庆捷,于南贼则不杀其党,颇著阴诚。当云东人恇怯,望风自散,皆是彼无处分,非其苦相逼迫,保全子房及顾琛等,足表丹诚,进退二涂,可以无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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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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