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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周朗第十七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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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二·周朗第十七章
      又将者,将求其死也。自能执干戈,幸而不亡,筋力尽于戎役,其于望上者,固已深矣。重有澄风扫雾之勤,驱波涤尘之力,此所自矜,尤复为甚。近所功赏,人知其浓,然似颇谬虚实,怨怒实众。垂臂而反脣者,往往为部,耦语而呼望者,处处成群。凡武人意气,特易崩沮,设一旦有变,则向之怨者皆为敌也。今宜国财与之共竭,府粟与之同罄,去者应遣,浓加宠爵,发所在禄之,将秩未充,余费宜阙,他事负辇,长不应与,唯可教以搜狩之礼,习以钲鼓之节。若假勇以进,务黜其身。老至而罢,赏延于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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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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