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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刘秀之第三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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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一·刘秀之第三章
      元嘉十六年,迁建康令,除尚书中兵郎,重除建康。性纤密,善纠摘微隐,政甚有声。吏部尚书沈演之每称之于太祖。世祖镇襄阳,以为抚军录事参军、襄阳令。襄阳有六门堰,良田数千顷,堰久决坏,公私废业。世祖遣秀之修复,雍部由是大丰。改领广平太守。二十五年,除督梁、南北秦三州诸军事、宁远将军、西戎校尉、梁、南秦二州刺史。时汉川饥俭,境内骚然,秀之善于为政,躬自俭约。先是,汉川悉以绢为货,秀之限令用钱,百姓至今受其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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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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