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宋书 > 卷七十九:《列传第三十九》 >
弟子规

桂阳王刘休范第十一章 沈约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三十九·桂阳王刘休范第十一章
      此州地居形要,路枕九江,控弦跨马,越关而至。重气轻死,排薮竞出,练甲照水,总戈成林,劋此纤隶,何患不克。但千钧之弩,不为鼷鼠发机,欲使薰莸内辨,晋阳外息尔。功有所归,不亦可乎!便当投命有司,谢罪天阙,同奉温凊,齐心庶事。伊、霍之任,非君而谁;周、邵之职,颇以自许。左提右挈,无愧古人。昔平、勃刚断,产、禄蚤诛;张、温趑趄,文台扼腕。事之枢机,得失俄顷,往车今辙,庶无惑焉。近持此意,申之沈攸,其愤难不解诸王致此!既知祸原,锐然奋发,蓄兵厉卒,以俟同举。张兴世发都日,受制凶党,扬颿直逝,遂不见遇,孤子近遣信申述奸祸,方大惆惋,追恨前迷,比者信使,每申勤款。王奂佐郢,兵权在握,厥督屠枉,朝野嗟痛,犹父之怨,宁可与之比肩。孤子此举,增其慷慨,义之所劝,其应犹响。诸君或未得此意,故先告怀。徙倚一隅,迟及委问。孤子哀疾尪毁,穷尽无日,庶规史鳅,死不忘本。临纸荒哽,言不诠第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