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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萧思话第九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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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八·萧思话第九章
      二十六年,征为吏部尚书。诏思话曰:“沈尚书暴病不救,其体业贞审,立朝尽公,年时尚可,方相委任,奄忽不永,痛惋特深。铨管要机,通塞所寄,丈人才用体国,二三惟允。”思话以去州无复事力,倩府军身九人,太祖戏之曰:“丈人终不为田父于里闾,何应无人使邪?”未拜,二十七年,迁护军将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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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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