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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萧思话第七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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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八·萧思话第七章
      十四年,迁使持节、临川王义庆平西长史、南蛮校尉。太祖赐以弓琴,手敕曰:“丈人顷何所作?事务之暇,故以琴书为娱耳,所得不曰义邪!眷想常不忘情,想亦同之。前得此琴,云是旧物,亦有名京邑,今以相借。因是戴颙意于弹抚,响韵殊胜,直尔嘉也。并往桑弓一张,材理乃快,先所常用,既久废射,又多病,略不能制之,便成老公,令人叹息。良材美器,宜在尽用之地,丈人真无所与让也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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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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