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宋书 > 卷七十五:《列传第三十五》 >
弟子规

颜竣第十七章 沈约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三十五·颜竣第十七章
      上未欲便加大戮,且止免官。竣频启谢罪,并乞性命。上愈怒,诏答曰:“宪司所奏,非宿昔所以相期。卿受荣遇,故当极此,讪讦怨愤,已孤本望,乃复过烦思虑,惧不自全,岂为下事上诚节之至邪!”及竟陵王诞为逆,因此陷之。召御史中丞庾徽之于前为奏,奏成,诏曰:“竣孤负恩养,乃可至此。于狱赐死,妻息宥之以远。”子辟强徙送交州,又于道杀之。竣文集行于世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