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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沈攸之第三十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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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四·沈攸之第三十章
      攸之以溪壑之性,含枭鸩之肠,直置天壤,已称丑秽。况乃举兵内侮,逞肆奸回,斯实恶熟罪成之辰,决痈溃疽之日。幕府过荷朝寄,义百常愤,董司元戎,龚行天罚。今皇上圣明,将相仁厚,约法三章,轻刑缓赋,年登岁阜,家给人足,上有惠和之泽,下无乐乱之心。攸之不识天时,妄图奸逆,举无名之师,驱怨仇之党。是以朝野审其易取,含识判其成禽。熊罴厉爪,蓄攫裂之心;虎豹摩牙,起吞噬之愤。鼓怒则冰原激电,奋发则霜野奔雷,以此定乱,岂移晷刻。虽复众徒梗陆,举郡阻川,何足以抗沸海之涛,当烧山之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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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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