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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沈攸之第二十六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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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四·沈攸之第二十六章
      又攸之自任专恣,恃行惨酷,视吏若仇,遇民如草。峻太半之赋,暴参夷之刑。鞭捶国士,全用虏法;一人逃亡,阖宗补代。毒遍婴孩,虐加斑白。狱囚恆满,市血常流。男不得耕,女不得织。奔驰道路,号哭动天。皇朝赦令,初不遵奉,欲杀欲击,故旷荡之泽,长隔彼州。此其无君陵上,大逆之罪六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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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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