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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沈攸之第十七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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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四·沈攸之第十七章
      尊冠贱屦,君臣之位,奉顺忌逆,成败斯兆,未有凭陵我郊圻,侵轶我河县,而不焚师殪甲,靡旗乱辙者也。沈攸之少长庸贱,擢自阎伍,邀百战之运,乘一捷之功,镌山裂地,腰金拖紫,穷贵于国,极富于家。拥旄蕃伯,便无北面之礼;受督志屏,即有专征之衅。橘柚不荐,璆罝罕入,箕赋深敛,毒被南郢,枉绳矫墨,害著西荆,饕餮其心,溪壑其性,从始至终,沿壮得老。今遂驱迫妖党,缮集尪卒,结衅外城,送死中甸,是而可忍,孰不要怀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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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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