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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臧质第八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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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四·臧质第八章
      焘与质书曰:“吾今所遣斗兵,尽非我国人,城东北是丁零与胡,南是三秦氐、羌。设使丁零死者,正可减常山、赵郡贼;胡死,正减并州贼;氐、羌死,正减关中贼。卿若杀丁零、胡,无不利。”质答书曰:“省示,具悉奸怀。尔自恃四脚,屡犯国疆,诸如此事,不可具说。王玄谟退于东,梁坦散于西,尔谓何以不闻童谣言邪:‘虏马饮江水,佛狸死卯年。’此期未至,以二军开饮江之径尔,冥期使然,非复人事。寡人受命相灭,期之白登,师行未远,尔自送死,岂容复令生全,飨有桑乾哉!但尔往攻此城,假令寡人不能杀尔,尔由我而死。尔若有幸,得为乱兵所杀。尔若不幸,则生相剿缚,载以一驴,直送都市。我本不图全,若天地无灵,力屈于尔,齑之粉之,屠之裂之,如此未足谢本朝。尔识智及众力,岂能胜苻坚邪!顷年展尔陆梁者,是尔未饮江,太岁未卯年故尔。斛兰昔深入彭城,值少日雨,只马不返,尔岂忆邪?即时春雨已降,四方大众,始就云集,尔但安意攻城莫走。粮食阙乏者告之,当出廪相饴。得所送剑刀,欲令我挥之尔身邪!甚苦,人附反,各自努力,无烦多云。”是时虏中童谣曰:“轺车北来如穿雉,不意虏马饮江水。虏主北归石济死,虏欲渡江天不徙。”故质答引之。焘大怒,乃作铁床,于其上施铁镵,云破城得质,当坐之此上。质又与虏众书曰:“示诏虏中诸士庶:狸伐见与书如别,等正朔之民,何为力自取如此。大丈夫岂可不知转祸为福邪!今写台格如别书,自思之。”时购斩焘封开国县侯,食邑一万户,赐布绢各万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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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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