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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五章 元嘉三年,羡之等诛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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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三·第五章
      元嘉三年,羡之等诛,征为中书侍郎,寻转太子中庶子。顷之,领步兵校尉,赏遇甚厚。延之好酒疏诞,不能斟酌当世,见刘湛、殷景仁专当要任,意有不平,常云:“天下之务,当与天下共之,岂一人之智所能独了!”辞甚激扬,每犯权要。谓湛曰:“吾名器不升,当由作卿家吏。”湛深恨焉,言于彭城王义康,出为永嘉太守。延之甚怨愤,乃作《五君咏》以述竹林七贤,山涛、王戎以贵显被黜,咏嵇康曰:“鸾翮有时铩,龙性谁能驯。”咏阮籍曰:“物故可不论,途穷能无恸。”咏阮咸曰:“屡荐不入官,一麾乃出守。”咏刘伶曰:“韬精日沉饮,谁知非荒宴。”此四句,盖自序也。湛及义康以其辞旨不逊,大怒。时延之已拜,欲黜为远郡,太祖与义康诏曰:“降延之为小邦不政,有谓其在都邑,岂动物情,罪过彰著,亦士庶共悉,直欲选代,令思愆里闾。犹复不悛,当驱往东土。乃志难恕,自可随事录治。殷、刘意咸无异也。”乃以光禄勋车仲远代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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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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