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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王僧绰第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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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一·王僧绰第二章
      元嘉末,太祖颇以后事为念,以其年少,方欲大相付托,朝政小大,皆与参焉。从兄徽,清介士也,惧其太盛,劝令损抑。僧绰乃求吴郡及广州,上并不许。会二凶巫蛊事泄,上独先召僧绰具言之。及将废立,使寻求前朝旧典。劭于东宫夜飨将士,僧绰密以启闻,上又令撰汉魏以来废诸王故事。撰毕,送与江湛、徐湛之。湛之欲立随王诞,江湛欲立南平王铄,太祖欲立建平王宏,议久不决。延妃即湛之女,铄妃即湛妹。太祖谓僧绰曰:“诸人各为身计,便无与国家同忧者。”僧绰曰:“建立之事,仰由圣怀。臣谓唯宜速断,不可稽缓。当断不断,反受其乱。愿以义割恩,略小不忍。不尔,便应坦怀如初,无烦疑论。淮南云:‘以石投水,吴越之善没取之。’事机虽密,易致宣广,不可使难生虑表,取笑千载。”上曰:“卿可谓能断大事。此事重,不可不殷勤三思。且庶人始亡,人将谓我无复慈爱之道。”僧绰曰:“臣恐千载之后,言陛下唯能裁弟,不能裁兒。”上默然。江湛同侍坐,出阁,谓僧绰曰:“卿向言,将不大伤切直。”僧绰曰:“弟亦恨君不直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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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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