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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江湛第四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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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一·江湛第四章
      上将废劭,使湛具诏草。劭之入弑也,湛直上省,闻叫噪之声,乃匿傍小屋中。劭遣收之,舍吏绐云:“不在此。”兵士即杀舍吏,乃得湛。湛据窗受害,意色不挠。时年四十六。湛五子恁、恕、憼、愻、法寿,皆见杀。初,湛家数见怪异,未败少日,所眠床忽有数升血。世祖即位,追赠左光禄大夫、开府仪同三司,加散骑常侍,本官如故,谥曰忠简公。长子恁,尚太祖第九女淮阳长公主,为著作佐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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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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