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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徐湛之第十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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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一·徐湛之第十章
      臣殃积罪深,丁罹酷罚,久应屏弃,永谢人理。况奸谋所染,忠孝顿阙,智防愚浅,暗于祸萌,士类未明其心,群庶谓之同恶,朝野侧目,众议沸腾,专信仇隙之辞,不复稍相申体。臣虽驽下,情非木石。岂不知丑点难婴,伏剑为易。而靦然视息,忍此余生,实非苟吝微命,假延漏刻。诚以负戾灰灭,贻恶方来,贪及视息,少自披诉;冀幽诚丹款,傥或昭然,虽复身膏草土,九泉无恨。显居官次,垢秽朝班,厚颜何地,可以自处。乞蒙隳放,伏待鈇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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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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