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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徐佩之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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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·徐佩之
      兄子佩之,轻薄好利,高祖以其姻戚,累加宠任,为丹阳尹,吴郡太守。景平初,以羡之秉权,颇豫政事。与王韶之、程道惠、中书舍人邢安泰、潘盛相结党与。时谢晦久病,连灸,不堪见客。佩之等疑其托疾有异图,与韶之、道惠同载诣傅亮,称羡之意,欲令亮作诏诛之。亮答以为:“己等三人,同受顾命,岂可相残戮!若诸君果行此事,便当角巾步出掖门耳。”佩之等乃止。羡之既诛,太祖特宥佩之,免官而已。其年冬,佩之又结殿中监茅亨谋反,并告前宁州刺史应袭,以亨为兗州,袭为豫州。亨密以闻,袭亦告司徒王弘。佩之聚党百余人,杀牛犒赐,条牒时人,并相署置,期明年正会,于殿中作乱。未及数日,收斩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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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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