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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范晔第十七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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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九·范晔第十七章
      将出市,晔最在前,于狱门顾谓综曰:“今日次第,当以位邪?”综曰:“贼帅为先。”在道语笑,初无暂止。至市,问综曰:“时欲至未?”综曰:“势不复久。”晔既食,又苦劝综,综曰:“此异病笃,何事强饭。”晔家人悉至市,监刑职司问:“须相见不?”晔问综曰:“家人以来,幸得相见,将不暂别。”综曰:“别与不别,亦何所存。来必当号泣,正足乱人意。”晔曰:“号泣何关人,向见道边亲故相瞻望,亦殊胜不见。吾意故欲相见。”于是呼前。晔妻先下抚其子,回骂晔曰:“君不为百岁阿家,不感天子恩遇,身死固不足塞罪,奈何枉杀子孙。”晔干笑云罪至而已。晔所生母泣曰:“主上念汝无极,汝曾不能感恩,又不念我老,今日奈何?”仍以手击晔颈及颊,晔颜色不怍。妻云:“罪人,阿家莫念。”妹及妓妾来别,晔悲涕流涟,综曰:“舅殊不同夏侯色。”晔收泪而止。综母以子弟自蹈逆乱,独不出视。晔语综曰:“姊今不来,胜人多也。”晔转醉,子蔼亦醉,取地土及果皮以掷晔,呼晔为别驾数十声。晔问曰:“汝恚我邪?”蔼曰:“今日何缘复恚,但父子同死,不能不悲耳。”晔常谓死者神灭,欲著《无鬼论》;至是与徐湛之书,云“当相讼地下”。其谬乱如此。又语人:“寄语何仆射,天下决无佛鬼。若有灵,自当相报。”收晔家,乐器服玩,并皆珍丽,妓妾亦盛饰,母住止单陋,唯有一厨盛樵薪,弟子冬无被,叔父单布衣。晔及子蔼、遥、叔蒌、孔熙先及弟休先、景先、思先、熙先子桂甫、桂甫子白民、谢综及弟约、仲承祖、许耀,诸所连及,并伏诛。晔时年四十八。晔兄弟子父已亡者及谢综弟纬,徙广州。蔼子鲁连,吴兴昭公主外孙,请全生命,亦得远徙,世祖即位得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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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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