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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南郡王刘义宣第十五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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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八·南郡王刘义宣第十五章
      义宣移檄诸州郡,加进号位。遣参军刘谌之、尹周之等率军下就臧质。雍州刺史朱修之起兵奉顺。义宣二月十一日率众十万发自江津,舳舻数百里。是日大风,船垂覆没,仅得入中夏口。以第八子慆为辅国将军,留镇江陵。遣鲁秀、朱昙韶万余人北讨朱修之。秀初至江陵,见义宣,既出,拊膺曰:"阿兄误人事,乃与痴人共作贼,今年败矣!"义宣至寻阳,与质俱下,质为前锋。至鹊头,闻徐遗宝败,鲁爽于小岘授首,相视失色。世祖使镇北大将军沈庆之送爽首示义宣,并与书:"仆荷任一方,而衅生所统。近聊率轻师,指往翦扑,军锋裁交,贼爽授首。公情契异常,或欲相见,及其可识,指送相呈。"义宣、质并骇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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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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