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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南郡王刘义宣第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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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八·南郡王刘义宣第二章
      初,高祖以荆州上流形胜,地广兵强,遗诏诸子次第居之。谢晦平后,以授彭城王义康。义康入相,次江夏王义恭。又以临川王义庆宗室令望,且临川武烈王有大功于社稷,义庆又居之。其后应在义宣。上以义宣人才素短,不堪居上流。十六年,以衡阳王义季代义庆,而以义宣代义季为南徐州刺史,都督南徐州军事、征北将军,持节如故。加散骑常侍。而会稽公主每以为言,上迟回久之。二十一年,乃以义宣都督荆、雍、益、梁、宁、南北秦七州诸军事、车骑将军、荆州刺史,持节、常侍如故。先赐中诏曰:"师护以在西久,比表求还,出内左右,自是经国常理,亦何必其应于一往。今欲听许,以汝代之。护虽无殊绩,洁己节用,通怀期物,不恣群下。此信未易,非唯声著西土,朝野以为美谈。在彼已有次第,为士庶所安,论者乃谓未议迁之,今之回换,更在欲为汝耳。汝与护年时一辈,各有其美,物议亦互有少劣。若今向事脱一减之者,既于西夏交有巨碍,迁代之讥,必归责于吾矣。复当为护怨,非但一诮而已也。如此则公私俱损,为不可不先共善详。此事亦易勉耳,无为使人动生评论也。"师护,义季小字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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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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