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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彭城王刘义康第十七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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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八·彭城王刘义康第十七章
      世祖大明四年,义康女玉秀等露板辞曰:"父凶灭无状,孤负天明,存荷优养,没蒙加礼,明罚羽山,未足敕法。乌鸟微心,昧死上诉,乞反葬旧茔,糜骨乡壤。"诏听,并加资给。前废帝永光元年,太宰江夏王义恭表曰:"臣闻忝祖远支,犹或虑亲,降霍省序,义重令戚。故严道疾终,嗣启方宇,阜陵愆屏,身膋晚恩。窃惟故庶人刘义康昔昧奸回,自贻非命,沈魂漏籍,垂诫来典。运革三朝,岁盈三纪,天地改朔,日月再升,陶形赋气,咸蒙更始。义康妻息漂没,早违盛化,众女孤弱,永沦黔首。即情原衅,本非己招,感事哀茕,俯增伤咽。敢缘陛下圣化融泰,春泽覃被,慈育群生,仁被泉草。实希洗宥,还齿帝宗,则施及陈荄,荣施朽壤。臣特凭国私,冒以诚表,尘触灵威,伏纸悲悸。"诏曰:"太宰表如此,公缘情追远,览以憎慨。昔淮、楚推恩,胙流支胤,抑法弘亲,古今成准。使以公表付外,依旨奉行。故泉陵侯允横罹凶虐,可特为置后。"太宗泰始四年,复绝属籍,还为庶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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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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