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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彭城王刘义康第十五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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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八·彭城王刘义康第十五章
      二十四年,豫章胡诞世、前吴平令袁惲等谋反,袭杀豫章太守桓隆、南昌令诸葛智之,聚众据郡,复欲奉戴义康。太尉录尚书江夏王义恭等奏曰:"投畀之言,义著《雅》篇,流殛之教,事在《书》典。庶人义康负衅深重,罪不容戮。圣仁不忍,屡加迟回,宥其大辟,赐迁近甸,斯乃至爱发天,超邈终古。曾不遇愆甘引,而谗言同众,佷悖徼幸,每形辞色,内宣家人,外动民听,不逞之族,因以生心。胡诞世假窃名号,构成凶逆。杜渐除微,古今所务,况祸机骤发,庸可忽乎!臣等参议,宜徙广州远郡,放之边表,庶有防绝。"奏可,仍以安成公相沈邵为广州事。未行,值邵病卒,索虏来寇瓜步,天下扰动。上虑异志者或奉义康为乱,世祖时镇彭城,累启宜为之所,太子及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并以为言。二十八年正月,遣中书舍人严龙赍药赐死。义康不肯服药,曰:"佛教自杀不复得人身,便随宜见处分。"乃以被掩杀之,时年四十三,以侯礼葬安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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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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