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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一章 但长安违律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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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七·第十一章
      但长安违律,潼关失守,用缓天诛,假延岁月,日来至今,十有二载,是谓一纪,曩有前言。况五胡代数齐世,虏期余命,尽于来年。自相攻伐,两取其困,卞庄之形,验之今役。仰望圣泽,有若渴饥,注心南云,为日已久。来苏之冀,实归圣明,此而弗乘,后则未兆。即日府藏,诚无兼储,然凡造大事,待国富兵强,不必乘会,于我为易,贵在得时。器械既充,众力粗足,方于前后,乃当有优。常议损益,久证冀州口数,百万有余,田赋之沃,著自《贡》典,先才经创,基趾犹存,澄流引源,桑麻蔽野,强富之实,昭然可知。为国长久之计,孰若一往之费邪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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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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