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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何尚之第四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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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六·何尚之第四章
      十三年,彭城王义康欲以司徒左长史刘斌为丹阳尹,上不许。乃以尚之为尹,立宅南郭外,置玄学,聚生徒。东海徐秀、庐江何昙、黄回、颍川荀子华、太原孙宗昌、王延秀、鲁郡孔惠宣,并慕道来游,谓之南学。女适刘湛子黯,而湛与尚之意好不笃。湛欲领丹阳,乃徙尚之为祠部尚书,领国子祭酒。尚之甚不平。湛诛,迁吏部尚书。时左卫将军范晔任参机密,尚之察其意趣异常,白太祖宜出为广州,若在内衅成,不得不加以鈇钺,屡诛大臣,有亏皇化。上曰:“始诛刘湛等,方欲超升后进。晔事迹未彰,便豫相黜斥,万方将谓卿等不能容才,以我为信受谗说。但使共知如此,不忧致大变也。”晔后谋反伏诛,上嘉其先见。国子学建,领国子祭酒。又领建平王师,乃徙中书令,中护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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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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