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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何承天第八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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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四·何承天第八章
      时丹阳丁况等久丧不葬,承天议曰:“礼所云还葬,当谓荒俭一时,故许其称财而不求备。丁况三家,数年中,葬辄无棺榇,实由浅情薄恩,同于禽兽者耳。窃以为丁宝等同伍积年,未尝劝之以义,绳之以法。十六年冬,既无新科,又未申明旧制,有何严切,欻然相纠。或由邻曲分争,以兴此言。如闻在东诸处,此例既多,江西淮北尤为不少。若但谪此三人,殆无整肃。开其一端,则互相恐动,里伍县司,竞为奸利。财赂既逞,狱讼必繁,惧亏圣明烹鲜之美。臣愚谓况等三家,且可勿问,因此附定制旨,若民人葬不如法,同伍当即纠言,三年除服之后,不得追相告列,于事为宜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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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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