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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郑鲜之第三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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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四·郑鲜之第三章
      然立言明理,以古证今,当使理厌人情。如滕羡情事者,或终身隐处,不关人事;或升朝理务,无讥前哲。通滕者则以无讥为证,塞滕者则以隐处为美。折其两中,则异同之情可见矣。然无讥前哲者,厌情之谓也。若王陵之母,见烹于楚,陵不退身穷居,终为社稷之臣,非为荣也。鲍勋蹇谔魏朝,亡身为效,观其志非贪爵也。凡此二贤,非滕之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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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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