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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荀伯子第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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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·荀伯子第二章
      义熙九年,上表曰:“臣闻咎由亡后,臧文以为深叹;伯氏夺邑,管仲所以称仁。功高可百世不泯,滥赏无崇朝宜许。故太傅钜平侯祜,明德通贤,宗臣莫二,勋参佐命,功成平吴,而后嗣阙然,烝尝莫寄。汉以萧何元功,故绝世辄绍。愚谓钜平之封,宜同酂国。故太尉广陵公陈淮,党翼孙秀,祸加淮南,窃飨大国,因罪为利。值西朝政刑失裁,中兴复因而不夺。今王道惟新,岂可不大判臧否?谓广陵之国,宜在削除。故太保卫瓘,本爵萧阳县公,既被横祸,及进弟秩,始赠兰陵,又转江夏。中朝公辅,多非理终,瓘功德不殊,亦无缘独受偏赏,宜复本封,以正国章。”诏付门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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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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