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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王弘第八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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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·王弘第八章
      五年春,大旱,弘引咎逊位,曰:“臣闻三才虽殊,其致则一。故世道休明,五福攸应;政有失德,咎征必显。臣抑又闻之,台辅之职,论道赞契,上佐人主,燮理阴阳。位以德授,则和气淳穆;寇窃非据,则谪见于天。是以陈平有辞,不滥主者之局;邴吉停驾,大惧牛喘之由。斯固有国之所同,天人之远旨。陛下圣哲御世,光隆中兴,宜休征表祥,醴泉毖涌。而顷阴阳隔并,亢旱成灾,秋无严霜,冬无积雪,疾厉之气,弥历四时。此岂非任失其人,覆餗之咎。臣以庸短,自毕凡流,谬逢嘉运,叨恩在昔。陛下忘其不腆,又重之以今任。正位槐鼎,统理神州,珥貂衣衮,总录朝端,内外要重,顿萃微躬,穷极宠贵,人臣莫比。令德居之,犹或难称,矧伊陋昧,何以克任。此之易了,不俟明识。但受命之始,属值时艰,六戎亲戒,忧及社稷,诚是臣下致节忘身之时,当有何心,尘挠圣听。所以僶俛从事,循墙驰驱,志在宣力,虑不及远。既鲸鲵折首,西夏底定,便宜诉其本怀,避贤谢拙。而常人偷安,日甘一日,实亦仰佩天眷,未能自已。荏苒推迁,忽及三载。遂令负乘之衅,彰著幽明,愆伏之灾,患缠氓庶。上缺皇朝缉熙之美,下增官谤覆折之灾。伏念惶赧,五情飞散,虽曰厚颜,何以宁处。不远而复,《大易》攸称,小惩大戒,细人之福。近复之美,非所敢觖,惩戒之幸,窃怀庶几。今履端惟始,朝庆礼毕,辄还私门,思愆家巷,庶微塞天谴,少弭谤讟。伏愿鉴其所守,即而许之。临启愧塞,不自宣尽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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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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