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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王弘第四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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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·王弘第四章
      宋国初建,迁尚书仆射领选,太守如故。奏弹谢灵运曰:“臣闻闲厥有家,垂训《大易》,作威专戮,致诫《周书》,斯典或违,刑兹无赦。世子左卫率康乐县公谢灵运,力人桂兴淫其嬖妾,杀兴江涘,弃尸洪流。事发京畿,播闻遐迩。宜加重劾,肃正朝风。案世子左卫率康乐县公谢灵运过蒙恩奖,频叨荣授,闻礼知禁,为日已久。而不能防闲阃闱,致兹纷秽,罔顾宪轨,忿杀自由。此而勿治,典刑将替。请以事见免灵运所居官,上台削爵土,收付大理治罪。御史中丞都亭侯王准之,显居要任,邦之司直,风声噂沓,曾不弹举。若知而弗纠,则情法斯挠;如其不知,则尸昧已甚。岂可复预班清阶,式是国宪。请免所居官,以侯还散辈中。内台旧体,不得用风声举弹,此事彰赫,曝之朝野,执宪蔑闻,群司循旧,国典既颓,所亏者重。臣弘忝承人乏,位副朝端,若复谨守常科,则终莫之纠正。所以不敢拱默,自同秉彝。违旧之愆,伏须准裁。”高祖令曰:“灵运免官而已,余如奏。端右肃正风轨,诚副所期,岂拘常仪,自今为永制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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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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