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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何偃第三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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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九·何偃第三章
      元凶弑立,以偃为侍中,掌诏诰。时尚之为司空、尚书令,偃居门下,父子并处权要,时为寒心;而尚之及偃善摄机宜,曲得时誉。会世祖即位,任遇无改,除大司马长史,迁侍中,领太子中庶子。时责百官谠言,偃以为:“宜重农恤本,并官省事,考课以知能否,增俸以除吏奸。责成良守,久于其职。都督刺史,宜别其任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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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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