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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谢弘微第四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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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八·谢弘微第四章
      晋世名家身有国封者,起家多拜员外散骑侍郎,弘微亦拜员外散骑,琅邪王大司马参军。义熙八年,混以刘毅党见诛,妻晋陵公主改适琅邪王练,公主虽执意不行,而诏其与谢氏离绝,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。混仍世宰辅,一门两封,田业十余处,僮仆千人,唯有二女,年数岁。弘微经纪生业,事若在公,一钱尺帛出入,皆有文簿。迁通直郎。高祖受命,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,以混得罪前代,东乡君节义可嘉,听还谢氏。自混亡,至是九载,而室宇修整,仓廪充盈,门徒业使,不异平日,田畴垦辟,有加于旧。东乡君叹曰:“仆射平生重此子,可谓知人。仆射为不亡矣。”中外姻亲,道俗义旧,见东乡之归者,入门莫不叹息,或为之涕流,感弘微之义也。性严正,举止必循礼度,事继亲之党,恭谨过常。伯叔二母,归宗两姑,晨夕瞻奉,尽其诚敬。内或传语通讯,辄正其衣冠。婢仆之前,不妄言笑,由是尊卑小大,敬之若神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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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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