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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谢弘微第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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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八·谢弘微第二章
      童幼时,精神端审,时然后言。所继叔父混名知人,见而异之,谓思曰:“此兒深中夙敏,方成佳器。有子如此,足矣。”年十岁出继。所继父于弘微本缌麻,亲戚中表,素不相识,率意承接,皆合礼衷。义熙初,袭峻爵建昌县侯。弘微家素贫俭,而所继丰泰,唯受书数千卷,国吏数人而已,遗财禄秩,一不关豫。混闻而惊叹,谓国郎中令漆凯之曰:“建昌国禄,本应与北舍共之,国侯既不措意,今可依常分送。”弘微重违混言,乃少有所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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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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