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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蔡兴宗第十九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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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七·蔡兴宗第十九章
      三年春,出为使持节、都督郢州诸军事、安西将军、郢州刺史。坐诣尚书切论以何始真为咨议参军,初不被许,后又重陈,上怒,贬号平西将军,寻又复号。初,吴兴丘珍孙言论常侵兴宗。珍孙子景先,人才甚美,兴宗与之周旋。及景先为鄱阳郡,值晋安王子勋为逆,转在竟陵,为吴喜所杀。母老女稚,流离夏口。兴宗至郢州,亲自临哭,致其丧柩家累,令得东还。在任三年,迁镇东将军、会稽太守,加散骑常侍,寻领兵置佐,加都督会稽、东阳、新安、永嘉、临海五郡诸军事,给鼓吹一部。会稽多诸豪右,不遵王宪。又幸臣近习,参半宫省,封略山湖,妨民害治。兴宗皆以法绳之。会土全实,民物殷阜,王公妃主,邸舍相望,桡乱在所,大为民患,子息滋长,督责无穷。兴宗悉启罢省。又陈原诸逋负,解遣杂役,并见从。三吴旧有乡射礼,久不复修,兴宗行之,礼仪甚整。先是元嘉中,羊玄保为郡,亦行乡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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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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