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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蔡兴宗第十三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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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七·蔡兴宗第十三章
      时领军王玄谟大将有威名,邑里讹言云已见诛,市道喧扰。玄谟典签包法荣者,家在东阳,兴宗故郡民也,为玄谟所信,见使至,兴宗因胃曰:“领军殊当忧惧。”法荣曰:“领军比日殆不复食,夜亦不眠,常言收已在门,不保俄顷。”兴宗曰:“领军忧惧,当为方略,那得坐待祸至。”初,玄谟旧部曲犹有三千人,废帝颇疑之,彻配监者。玄谟太息深怨,启留五百人岩山营墓,事犹未毕,少帝欲猎,又悉唤还城。岩兵在中堂,兴宗劝以此众举事,曰:“当今以领军威名,率此为朝廷唱始,事便立克。领军虽复失脚,自可乘舆处分。祸殆不测,勿失事机。君还,可白领军如此。”玄谟遣法荣报曰:“此亦未易可行,期当不泄君言。”太宗践祚,玄谟责所亲故吏郭季产、女婿韦希真等曰:“当艰难时,周旋辈无一言相扣发者。”季产曰:“蔡尚书令包法荣所道,非不会机,但大事难行尔,季产言亦何益。”玄谟有惭色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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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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