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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列传第十六·史臣曰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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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六·史臣曰
      史臣曰:民生所贵,曰食与货。货以通币,食为民天。是以九棘播于农皇,十朋兴于上代。昔醇民未离,情嗜疏寡,奉生赡己,事有易周。一夫躬稼,则余食委室;匹妇务织,则兼衣被体。虽懋迁之道,通用济乏,龟贝之益,为功盖轻。而事有讹变,奸敝代起,昏作役苦,故穑人去而从商,商子事逸,末业流而浸广,泉货所通,非复始造之意。于是竞收罕至之珍,远蓄未名之货,明珠翠羽,无足而驰,丝罽文犀,飞不待翼,天下荡荡,咸以弃本为事。丰衍则同多稌之资,饥凶又减田家之蓄。钱虽盈尺,既不疗饥于尧年;贝或如轮,信无救渴于汤世,其蠹病亦已深矣。固宜一罢钱货,专用谷帛,使民知役生之路,非此莫由。夫千匹为货,事难于怀璧;万斛为市,未易于越乡,斯可使末伎自禁,游食知反。而年世推移,民与事习,或库盈朽贯,而高廪未充,或家有藏镪,而良畴罕辟。若事改一朝,废而莫用,交易所寄,旦夕无待,虽致乎要术,而非可卒行。先宜削华止伪,还淳反古,抵璧幽峰,捐珠清壑。然后驱一世之民,反耕桑之路,使缣粟羡溢,同于水火。既而荡涤圆法,销铸勿遗,立制垂统,永传于后,比屋称仁,岂伊唐世。桓玄知其始而不览其终,孔琳之睹其末而不统其本,岂虑有开塞,将一往之谈可然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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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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