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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沈昙庆第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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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四·沈昙庆第二章
      昙庆初辟主簿,州从事,西曹主簿,长沙王义欣后军镇军主簿。遭母忧,哀毁致称,本县令诸葛阐之公解言上。服释,复为主簿。义欣又请为镇军记室参军。出为余杭令,迁司徒主簿,江夏王义恭太尉录事参军,尚书右丞。时岁有水旱,昙庆议立常平仓以救民急,太祖纳其言,而事不行。领本邑中正,少府,扬州治中从事史,始兴王浚卫军长史。元凶弑立,世祖入讨,劭遣昙庆还东募人,安东将军随王诞收付永兴县狱,久之,被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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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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