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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孔灵符第一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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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四·孔灵符第一章
      弟灵符,元嘉末,为南谯王义宣司空长史、南郡太守,尚书吏部郎。世祖大明初,自侍中为辅国将军、郢州刺史,入为丹阳尹。山阴县土境褊狭,民多田少,灵符表徙无赀之家于余姚、鄞、鄮三县界,垦起湖田。上使公卿博议,太宰江夏王义恭议曰:“夫训农修本,有国所同,土著之民,习玩日久,如京师无田,不闻徙居他县。寻山阴豪族富室,顷亩不少,贫者肆力,非为无处,耕起空荒,无救灾歉。又缘湖居民,鱼鸭为业,及有居肆,理无乐徙。”尚书令柳元景、右仆射刘秀之、尚书王瓚之、顾凯之、颜师伯、嗣湘东王彧议曰:“富户温房,无假迁业;穷身寒室,必应徙居。葺宇疏皋,产粒无待,资公则公未易充,课私则私卒难具。生计既完,畲功自息,宜募亡叛通恤及与乐田者,其往经创,须粗修立,然后徙居。”侍中沈怀文、王景文、黄门侍郎刘敳、郄颙议曰:“百姓虽不亲农,不无资生之路,若驱以就田,则坐相违夺。且鄞等三县,去治并远,既安之民,忽徙他邑,新垣未立,旧居已毁,去留两困,无以自资。谓宜适任民情,从其所乐,开宥逋亡,且令就业,若审成腴壤,然后议迁。”太常王玄谟议曰:“小民贫匮,远就荒畴,去旧即新,粮种俱阙,习之既难,劝之未易。谓宜微加资给,使得肆勤,明力田之赏,申怠惰之罚。”光禄勋王升之议曰:“远废之畴,方翦荆棘,率课穷乏,其事弥难,资徙粗立,徐行无晚。”上违议,从其徙民,并成良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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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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