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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庾炳之第一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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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三·庾炳之第一章
      子冲远,太宗镇姑孰,为卫军长史,卒于豫章太守,追赠侍中。炳之,字仲文,初为秘书、太子舍人,刘粹征北长史、广平太守。兄登之为谢晦长史,炳之往省之。晦时位高权重,朝士莫不加敬,炳之独与抗礼,时论健之。为尚书度支郎,不拜。出补钱塘令,治民有绩。转彭城王义康骠骑主簿,未就,徙为丹阳丞。炳之既未到府,疑于府公礼敬,下礼官博议。中书侍郎裴松之议曰:“案《春秋》桓八年,祭公逆王后于纪。《公羊传》曰:‘女在国称女,此其称王后何?王者无外,其辞成矣。’推此而言,则炳之为吏之道,定于受命之日矣,其辞已成,在官无外,名器既正,则礼亦从之。且今宰牧之官,拜不之职,未接之民,必有其敬者,以既受王命,则成君民之义故也。吏之被敕,犹除者受拜,民不以未见阙其被礼,吏安可以未到废其节乎?愚怀所见,宜执吏礼。”从之。迁司徒左西属。左将军竟陵王义宣未亲府板炳之为咨议参军,众务悉委焉。后将军长沙王义欣镇寿阳,炳之为长史、南梁郡太守,转镇国长史,太守如故。出为临川内史。后将军始兴王浚镇湘州,以炳之为司马,领长沙内史。浚不之任,除南太山太守,司马如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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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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