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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褚淡之第五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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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二·褚淡之第五章
      高祖征刘毅,叔度遣三千人过峤,荆州平乃还。在任四年,广营贿货,家财丰积,坐免官,禁锢终身。还至都,凡诸旧及有一面之款,无不厚加赠遗。寻除太尉咨议参军、相国右司马。高祖受命,为右卫将军。高祖以其名家,而能竭尽心力,甚嘉之。乃下诏曰:“夫赏不遗勤,则劳臣增劝;爵必畴庸,故在功咸达。叔度南北征讨,常管戎要,西夏不虔,诚著岭表,可封番禺县男,食邑四百户。”寻加散骑常侍。永初三年,出为使持节、监雍梁南北秦四州荆州之南阳竟陵顺阳义阳新野随六郡诸军事、征虏将军、雍州刺史,领宁蛮校尉、襄阳义成太守。在任每以清简致称。景平二年,卒,时年四十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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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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