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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庾悦第四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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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二·庾悦第四章
      卢循平后,毅求都督江州,以江州内地,治民为职,不宜置军府,上表陈之曰:“臣闻天以盈虚为道,治以损益为义。时否而政不革,民凋而事不损,则无以救急病于已危,拯涂炭于将绝。自顷戎车屡驾,干戈溢境,江州以一隅之地,当逆顺之冲,力弱民慢,而器运所继。自桓玄以来,驱蹙残毁,至乃男不被养,女无对匹,逃亡去就,不避幽深,自非财单力竭,无以至此。若不曲心矜理,有所改移,则靡遗之叹,奄焉必及。臣谬荷增统,伤慨兼怀。夫设官分职,军国殊用,牧民以息务为大,武略以济事为先。今兼而领之,盖出于权事,因藉既久,遂为常则。江州在腹心之中,凭接扬、豫籓屏所倚,实为重复。昔胡寇纵逸,朔马临江,抗御之宜,盖出权计。以温峤明达,事由一己,犹觉其弊,论之备悉。今江右区区,户不盈数十万,地不逾数千里,而统司鳞次,未获减息,大而言之,足为国耻。况乃地在无军,而军府犹置,文武将佐,资费非一,岂所谓经国大情,扬汤去火者哉。其州郡边江,民户辽落,加以邮亭嶮阔,畏阻风波,转输往还,常有淹废;又非所谓因其所利,以济其弊者也。愚谓宜解军府,移治豫章,处十郡之中,厉简惠之政,比及数年,可有生气。且属县凋散,亦有所存,而役调送迎,不得休止,亦谓应随宜并减,以简众费。刺史庾悦,自临州部,甚有恤民之诚,但纲维不革,自非纲目所理。寻阳接蛮,宜有防遏,可即州府千兵,以助郡戍。”于是解悦都督、将军官,以刺史移镇豫章。毅以亲将赵恢领千兵守寻阳,建威府文武三千悉入毅府,符摄严峻,数相挫辱。悦不得志,疽发背,到豫章少日卒,进年三十八。追赠征虏将军。以广固之功,追封新阳县五等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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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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