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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长沙景王刘道怜第五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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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一·长沙景王刘道怜第五章
      高祖平定三秦,方思外略,征道怜还为侍中、都督徐兗青三州扬州之晋陵诸军事、守尚书令、徐衮二州刺史,持节、将军如故。元熙元年,解尚书令,进位司空,出镇京口。高祖受命,进位太尉,封长沙王,食邑五千户,持节、侍中、都督、刺史如故。永初二年朝正,入住殿省。先是,卢陵王义真为扬州刺史,太后谓上曰:“道怜汝布衣兄弟,故宜为扬州。”上曰:“寄奴于道怜岂有所惜。扬州根本所寄,事务至多,非道怜所了。”太后曰:“道怜年出五十,岂当不如汝十岁兒邪?”上曰:“车士虽为刺史,事无大小,悉由寄奴。道怜年长,不亲其事,于听望不足。”太后乃无言。车士,义真小字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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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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