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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刘康祖第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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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·刘康祖第二章
      康祖,虔之子也,袭封,为长沙王义欣镇军参军,转员外散骑侍郎。便弓马,膂力绝人,在闾里不治士业,以浮荡扌莆酒为事。每犯法,为郡县所录,辄越屋逾墙,莫之能禽。夜入人家,为有司所围守,康祖突围而去,并莫敢追。因夜还京口,半夕便至。明旦,守门诣府州要职。俄而建康移书录之,府州执事者并证康祖其夕在京口,遂见无恙。前后屡被纠劾,太祖以勋臣子,每原贷之。为员外郎十年,再坐摴蒱戏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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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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